廣州物流合同樣本
甲方: 廣州天佑電器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(甲方)
乙方: 廣州閩順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(乙方)
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、相互協(xié)助、共同發(fā)展的原則,經(jīng)友好協(xié)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事宜,達成以下運輸協(xié)議:
一、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、運輸時間要求:
1.貨物的起運地和到達地點為:云南昭通鎮(zhèn)雄縣-廣東增城朱村鎮(zhèn)。
2.甲方托運的貨物:500kV榮興變電站。
3.運輸時間:2019年6月28日至7月1日
二、甲方的責任和義務:
1. 甲方提前三天將所需運輸貨物的名稱、規(guī)格、數(shù)量、等通過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。
2. 甲方負責對貨物及時裝卸,并與收、發(fā)貨人協(xié)調裝卸事宜,避免乙方的車輛積壓。
3. 甲方應協(xié)調裝卸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問題,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裝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。
三、乙方的責任和義務:
1.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運輸通知后,應按甲方的要求,確保有足夠的車輛公甲方使用,及時將車輛派往甲方指定的裝卸地點,將所需運輸?shù)呢浳锇踩⒖旖莸剡\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。
2. 乙方對運輸車輛和司機的安全負責,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3. 乙方應要求運輸車輛蓋上篷布,以減少甲方貨物損耗。
4.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,應保證貨物的安全。如在運輸過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貨物的損壞或丟失,應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。
四、貨物運到目的地后,如果貨物總重量誤差小于3‰,損失由甲方承擔;如果貨物總重量誤差大于3‰,則超出部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。
五、貨物在承運期內,乙方因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甲方的貨損、貨差,乙方應負責甲方的損失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乙方不負賠償責任:
1. 不可抗力;
2. 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;
3. 托運人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,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、棄置或作其它處理的。
六、運輸費用與結算:
1.運輸費用:總價人民幣壹萬零伍佰(¥10500元),含開票費用。
2.合同執(zhí)行過程中如果油價變動較大或政府出臺新的政策(規(guī)定)而使本運價難以執(zhí)行時,雙方應友好協(xié)商解決。
3.運輸任務完成后,乙方憑公路運輸業(yè)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及收貨方確認單向甲方結算運費,甲方保證在收到乙方合同和公路運輸業(yè)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和確認單后的十五個銀行工作日內,將全部運費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戶。
七、其它:
1. 本合同未盡事宜,由甲乙雙方友好協(xié)商解決。
2. 本合同如有修改、變更或解除,甲乙雙方均需采取書面形式確認。
3. 因履行本合同發(fā)生爭議,由當事人雙方協(xié)商解決,協(xié)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簽約地點的人民法院起訴。
4. 合同時效為 1 年,即從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。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至甲乙雙方已履行完畢各自的義務后自行終止。
5. 本合同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(zhí)一份。雙方簽字蓋章的傳真件有效。
甲方(蓋章): 乙方(蓋章):
代表簽章: 代表簽章:
簽定時間: 年 月 日 簽定時間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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